诅咒贴的123

2010年02月7日

下午在校内(也就是人人网)看到一帖,题目很惊人,吸引得我也要去瞧瞧究竟。大抵这帖子是要表达楼主对祖国饱含着的无比热爱之情的,说是出现了巨龙腾飞象征伟大的中国。只是在表达的同时楼主还讲了些废话,比如“看见的人必须转载,否则你的父母病死,父母都被车撞,家破人亡”,一不小心成了同学们的沙袋。文章截图如左:

这个事情我想说三点:

1.靠这种威胁诅咒的帖子强迫他人转载自己的文章,这是一种何等傻逼的举动啊!楼主大概是没有想到文章可能还没被转,自己就先成了痰盂和沙袋了。虽然表面上是表达对祖国的热爱,但是细想一下,中国要靠你这种二逼方法来爱的话,那这个国家是真的彻彻底底没救了,也没有救的必要了,中国若真有灵,我想也绝不会希望看到它的国民通过这种没爹妈教养的杂碎办法来爱它的。

2.爱国不应该是个借口,不应该是可以以此作为幌子来做任何卑鄙龌龊甚至残害他人的事的借口,不是只要“爱国”了,就可以理直气壮做任何事。秦晖尖锐地批评过中国的“爱国者”们是——“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斯言信哉!爱国啊爱国,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我想那6个觉得这篇文章“很赞”的同学大概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的,为了爱国这样崇高的目的,诅咒你全家一下有什么不可以啊?!

3.还有不得不说的是,楼主你他妈的去死吧!

美国并非枪杆子里出政权

2010年02月6日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并非由枪杆子中而出的政权,这是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却被误解或者曲解了很久。

有人要反对:美国是通过独立战争推翻英国殖民统治,建立政权的,难道战争不是暴力吗?

战争是暴力,但美国不是由战争建立的。美国历史上出现的政府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十三个殖民地各自为政时的邦政府;第二,1778至1789年的邦联会议;第三,《美利坚宪法》在各邦通过后的联邦政府。

首先,北美殖民地的发端,肇自1607年英属詹姆士城之建立,其后又有弗吉尼亚公司、“五月花”号西航诸类。起初建有16块殖民地,后来3块被兼并,遂成十三邦罗列之势。这十三邦的关系并非如我们中国的行省,而是各自主权独立,互不相干,要知道它们建立时本身的主体、制度、邦情、习性都是不相同的。这十三个邦能够坐在一起,也完全是因为有一个共同敌人的缘故,如果没有英王沉重的苛捐杂税,十三邦人民或许根本不会“官逼民反”,而是一如既往相安无事。在这里就可看到,殖民地时期的政权并不是靠暴力建立,而是通过诸如《五月花公约》、罗德岛宪@敏你妈逼敏感词@章、康涅狄格基本盟约等等形式建立的。可以说,它们的建立与对英战争无关,倒是它们的消亡与对英战争是有关的。

其次,什么是邦联?如果你头脑中没有这个概念的话,可以看一下现在的欧盟。邦联说到底,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一个联盟,是诸邦的联盟,而联邦才是联合成一邦。1773年,波士顿倾茶案发生;其明年,英国议会通过了5项法令,宣示英国官员在殖民地的特权,并进一步剥夺殖民地权益。9月5日,十三邦召开第一届“大陆会议”,通过《权利宣言》,请求英王废除苛令,并开始一致抵制英货(这种敢于对祖国反抗的精神是我们所多么需要的啊)。英王勃然怒焉,决定示以兵力。

1775年4月,莱克星敦的枪声响起,战争正式爆发。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召开,华盛顿将军作为总司令开始领导大陆军对英作战。明年,会议在发表《独立宣言》的同时,拟制《邦联条例》。如果说,《独立宣言》中“That these United Colonies are, and of Right ought to be 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这些联合起来的殖民地,是而且名正言顺地是自由独立的国家)”宣示的是十三个殖民地作为独立邦而与英国撇清关系的话,则《邦联条例》就表明了十三个邦已经决定正式绑在一起共同御敌了。就这样,“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号被首先冠予了这个邦联政府。但是邦联会议运作不善,与其说它是一个政府,毋宁说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并且这个在战火纷飞中勉强支撑起来的联盟,最终在数年后支撑不住自己的重量而瓦解了。

第三,由于邦联存在着十分严重的主权、利益、财政和技术上的问题,1787年5月25日,修订《联邦条例》的会议在费城召开。这次会议后来被人们习惯性地称作“制宪会议”。代表们由每邦规定的选举办法自行选出,人数不等,其中有年高德劭的富兰克林,有如日中天的华盛顿将军,有被后人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有联邦党人领袖汉密尔顿,还有热心善辩的威尔逊,当然还有很多。到达费城后,代表们担心协商内容外泄,于是在费城闷热的天气下,关起门来磋商,从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历经116天,四大阶段,88次会议,制宪代表们终于提出了一份宪法草案。但即使是这样一份草案,却仍然受到了它的缔造者们的嘲弄和叹息,可以说这草案是与所有代表心中所构想的距离最远的一份,但是它是伟大妥协的产物。之后所要做的,就是各代表们回家,说服人民和邦议会,尽管代表们在会议中争执不断,并且根本不看好这部《宪法》,然而一旦决议已定,居然全都回邦尽心尽力宣传游说。于是不久后,在《宪法》上签字的代表们终于可以向世界正式宣布:

美国人民,为建设更完美之合众国,以树立正义,奠定国内治安,筹设公共国防、增进全民之福利,并谋今后使我国人民及后世永享自由生活起见,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只有当《宪法》在代表们手中通过争吵制定出来,然后又在各邦通过以后,美国联邦才算建立了,十三个殖民地,十三邦,才正式变为了十三州,这难道还不够清楚的吗?

事实上在5月25日第一天会议的时候,华盛顿即被选为大会主席,这是一项殊荣,是全体代表对华盛顿的致敬。然而这样一来,对华盛顿就有了一个不便——主席是不能参与讨论的,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参与投票。所以我们现在看当时的会议记录,整个会议过程116天,华盛顿只有过三次发言。伟大的美利坚啊,伟大的议事规则!要知道流芳百世、被中国大总统孙文奉为宝书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可是要在制宪会议过后90年才出现的啊,早期的美国人就已经如此重视议事规则的运用。细心的同学可能会发现,在5月28日的第一阶段第二次会议中(26,27为双休日),大会就通过了一份“开会规则”,其中规定了代表们的发言、动议、附议等内容。第二天的会议中又对该规则做了补充。我以为,美利坚人之建国,实在与会议是分不开的,而他们的会议又决不能离了议事规则。我昨天在推上发了一条:“如何公平地把一个蛋糕分给两个人?让一个人来切,另一个人来挑。在这里,逐利和制衡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实现。《罗伯特议事规则》要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可惜似乎大家并不感兴趣。

约翰·穆勒在《群己权界论》中这样赞叹:“假使数千百美民聚居,无所统属,旬日之内,必能自为政府,制度井然,隐若一国。嗟乎!此真自繇之民矣。”(严复译)为什么美国人能做到这样的效率?是他们特别聪明吗?非也,不过是真正找到了逐利和制衡的法门而已。美利坚合众国并非枪杆子的产物,而是逐利和制衡的产物,一场饱含伟大的妥协精神的会议的产物。带着浓重的商人习气的各邦代表,用尽方法为自己的邦在联邦中争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同时限制其他邦有可能出现的危险举动,最典型的就是邦与联邦的主权问题和议会席位的争执,几至翻脸拂袖而去,却最终让步形成了联邦制和参众两院的不同选举制。在这场争执中,代表们逐利,没有错,这是本邦人民托付给你的任务;妥协,也没有错,因为代表们知道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使尽可能多的人好。这才是美国立国之因,与立国之本。

所以,那些喜欢拿美国作为暴力立国的例子的同学可以休矣。然而美国的立国确实与暴力是有关系的,而且我也并不认为暴力是完全不可取的。我在回答@icedirk时说:暴力和暴力有时候并不相同,以暴力施于人,和用暴力反抗即不同,后者是为了结束一个受虐的状态,由此而往往产生革@又敏感你妈的词了@命。但是暴力本身不能造出一个稳定的政权来,这就是为什么北美最终需要靠制宪会议来缔造一个国家了。

关于暴力,约翰·洛克已经说的很好了,他认为一个人侵犯另一个人的自然法权利,就意味着向那个人发起战争(用我们习惯的语言就是施暴),无论这种战争的程度是轻微的抑或强烈的,被动的一方都有权利反抗,甚至“合法地杀死”他。这就是我在回答另一位朋友@laobei时说的:自然法赋予你不可侵犯的权利,维护这些权利也是维护自然法本身,在维护这些权利的时候,以权利得到实在的维护为限,你所做的一切都应该是被允许的。

因此,美国不是枪杆子里出的政权,而是抗暴之后,通过契约的方式磨合在一起的新兴国家。暴力是无法维系一个平衡且正常的政权的,“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不过暴力可以通过恐怖平衡控制一个社会的一切,好了,住嘴。

陵行

2010年0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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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夤夜无人的时候才是令人最觉安详的时候,除了你耳道内感受到的证明你和这个世界共同存在的空气摩擦声外,只剩下万籁俱寂。这时候再拿起手机上推,颇有“静观风起云涌,我自岿然不动”的味道。

2.有一天师妹跟我说又谁谁谁留学国外了,我说:那很好,但是我不羡慕。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3.很久没见的儿时伙伴已变得世故老练,虽然他比我还小,却时不时用一种长辈的口吻,试图引导我走向他认为应该如此的路上。我对他说,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是不一样的。

4.和ex久别重谈,说到未来和人生,她似乎对我的表达非惟不能认可,抑且难以理解。她不能理解是对的,我就是如此,大概我不是个正常人。

5.无论将来我走上什么道路,我心中都应该有一片不枯竭的绿洲。不甘寂寞,却又厌于喧嚣。我不是那种适合混迹市井江湖的主,遗世独立才是这类人的归宿。

6.我需要的只是一根拄杖,三枚铜钱,最好还有一只手机。三枚铜钱可以替人占卜,换来糊口的RMB;手机是我眼观世界的凭借。然后独自踏上漂流的征程,入眠时鸣沙流光,醒来时大漠孤烟,抛开那一切令人心烦的人和事,人生何等幸福,哦不,这已经不是人生,是置身永恒了。

7.陵行不辟兕虎,入军不被兵革。兕无所椯亓角,虎无所措亓蚤,兵无所容亓刃,夫何故也?以亓无死地焉。这种疯狂的念头需要有信念来支持。

史跡(9)

2010年01月31日

1.甘凤池是真武林高手,指力断铁,大力金刚指和一阳指也不过如此了。就是名字有些幽默,甘凤池,干粪池。

2.同盟会刚合法化、宋系国民党刚组建时,它是被简称为“民党”的,到了大革命以后,涉及到它的简称则往往是“国×”,比如国共合作、国军等,这也算是国进民退吧?

3.宋代农民播种时一边还要念念有词,念的都是ooxx制造人类的事,只不过使用了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而已。李退夫来京师种菜,老农教他,要想作物快快长,你就得操它!可人家是个读书人,哪能口出污言秽语?遂无奈一边播种,一边念曰:夫妇之道,人伦之始;夫妇之道,人伦之始……

4.李退夫正感觉斯文扫地之时,忽有客人来访,于是赶紧把菜种塞给儿子让他继续操植物。哪知李家小子比他爹还矫情,一边播种,一边说:我爹刚都说过啦,我爹刚都说过啦……

5.太平天国最长的封号是干王洪仁玕:殿前吏部正天僚钦命文衡正总裁僚部领袖开朝精忠正军师御林兵马建天朝使兼御林苑一天使兼又正捐库征粮使顶天扶朝纲开朝王宗干王福千岁。这要是在Twitter介绍自己,半条推就过去了。

6.有个越国的美男子划船唱情歌:你知道我在等你吗?你如果真的在乎我,又怎会让无尽的夜陪我度过?忽听对船一人唱曰:那就快来钻我被窝啊!这人就是楚国令尹鄂君子皙,是个gay。

7.江湖方士都说纳甲筮法要用乾隆朝的铜钱才灵验,这很扯,有纳甲六爻火珠林的时候,别说乾隆那孙子,就是他太祖爷努尔哈赤、他太祖爷的太祖爷阿骨打都还没变成小蝌蚪呢!纳甲至少源自西汉京房,应该用汉五铢钱做为占筮工具为准。

8.中国最早的“议会”是唐才常在上海弄的,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议会,而是个反清用的组织。会上大伙聊得热血贲张,当时章太炎也在场,脑门一热,喀嚓把辫子剪了。(《晚清尽头是民国》)

9.康有为自号“长素”,素就是素王孔子,长素就是胜过孔子了。他的弟子也都看样,陈千秋号超回,梁启超号轶赐,麦孟华号驾孟,曹泰号越伋,韩文举号乘参,都以为自己牛逼的不得了,看来看去,只有梁启超一人当得子贡之名,我觉得他确实比他老师还牛。

10.康有为师徒们意淫得正欢,章太炎看不下去说:牛逼吹破了,有拜鞑子为君的孔子吗?梁启超闻此,带了一伙人就来找章,章疯子不是盖的,啪啪就给梁启超脸上来了两记,好嘛,然后就干群架了。

11.1911年《光华日报》说:“章(太炎)生平不应虏试,提倡民族主义。”这话其实不对,章太炎年轻时参加过乡试,刚一进场,突然犯了羊角风让人抬了回来,后来就成了国学大师和“章疯子”了。

12.章太炎的简历是:职业——圣人;出身——私生子;年龄——万寿无疆。这是他不耐烦日本警视厅的户口调查而填的。

13.清末开谘议局作为预备省议会,原则上二十二省每省一局,实际上则只设了二十一局,因为新疆省教育程度落后,实在办不了。当时新疆每五千人中仅有一人识汉字文义。

14.清代江苏的布政使是分左右两属的,所以当拟办谘议局的时候朝廷打算给江苏省分两个议会。结果民间喊话抗议:任何妄想通过制造“一省两会”、“一边一会”的局面来颠覆一个江苏的事实的行为都是不得人心的,最终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15.清末谘议局议员定额数最多的是直隶,有140人,毕竟是京畿所在。其次是江苏121人,第三是浙江114人,这大概是清末民初江浙地区以立宪党人势力为盛的原因之一。最少的是吉林和黑龙江,都是30人。

16.唐时王播曾在惠昭寺吃白饭,被和尚们嫌弃,都孤立他,吃饭都是大伙偷偷摸摸地先吃完。后来王播当了宰相了,惠昭寺的老僧把他当年题在墙上的诗用碧纱盖起来,我想他写的应该是“多难兴邦”四个字。

17.韩信当年也在南昌亭长家蹭饭,亭长太太很不待见他,也是“晨炊蓐食”,一早就吃完饭干净了。韩信心知其意,他觉得很愤怒,干嘛不让我吃白饭?于是就从亭长家离家出走了,然后就遭遇漂母和胯下之辱了,再然后就遇见项羽和刘邦了。所以多留意留意蹭饭的,难说将来不是宰相大将。

18.宋代偃武修文,怎么个修文法?赵匡胤曾镌碑立誓三条,第一条是优待柴氏子孙的,第二条则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而第三条是“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冲第二句和大宋史上文人士大夫的地位,我要由衷喊一句:大宋万岁!(顾炎武《日知录》)

19.大明朝就不是这样了,由于开国后凌迟、枭示、种诛、弃市各种极刑用得太频繁,好多知识分子断指的断指,杀身的杀身,就是不愿意入仕。朱元璋很捉急啊,于是就给“大明律”添了一条“寰中士夫不为君用”科,天下是我的天下,你人是我的人,叫你当官你不当,也是犯罪!(《明史·刑法志》)

20.上一条中,断指的是贵溪夏伯启叔侄,他的名字很不错,断了指也还是下勃起~!另两位是苏州的姚润、王谟,不鸟朱元璋的征召,都被杀身抄家。(《明史·刑法志》)

21.朱元璋既逼你入朝为官,你入朝了他又喜欢虐待你,不是鞭笞捶杀,就是屯田工役,屯田工役是啥?就是现在说的劳动改造。这样的经历大概五六十年代的人不会陌生。(《明代理学与政治文化发微》)

22.“寰中士夫不为君用”科的相应处罚措施是“杀身灭家”,不仅洪武朝用之,其后历代不绝。正德的时候,尚书张彩要征王云凤入朝,王云凤不乐意,想坚辞。朝廷就给他瞧“不为君用”科,王他爹说:“你去也就折腾你一个,你不去就得死我们一窝哎!”王云凤于是内牛满面地上路了。(《明史纪事本末》)

23.正德元年的时候,王阳明曾死过一次,他仗义为得罪了大太监刘瑾的大臣们上书,结果被处廷杖四十。三、四十重板就足以要人命了,当时王阳明就被打死过去,后来又奇迹般地活了回来。(《王阳明全集》)

24.王阳明一开始修习朱熹的格物致知,盯着竹子格,格了七天七夜没格出知,格出病来了。于是阳明说,朱子骗我,竹子就在我心中。所以朱学和王学是不一样的,朱子理学是物上有理,阳明心学是理在心中。(《王阳明全集》)

25.长孙皇后的小字太有爱了,观音婢,我将来就要为拙荆取这个小名。

26.吴主孙皓平生就两件事:喝酒,杀人,而且一般喝了酒就杀人,杀人爽了大家继续喝酒,群臣都得跟着醉,不醉是要命的。

27.孙皓看王番不顺眼,一日大宴群臣,王蕃装醉倒在桌子上。孙皓心说,我觉得他是装的。派人给抬出去,过了一会儿又召他回来。王蕃步履稳健方方正正地走进殿内,孙皓一甩酒杯:妈的,你们看吧!我就知道他是装的,斩了!(《三国志·吴书·孙皓传》)

28.孙皓斩了王蕃不算完,带了他脑袋爬城南来山,让亲信们扮作虎狼争抢撕咬王蕃的头颅,做公务员不仅得是个好演员,而且随时都得演不是人的东西。(《资治通鉴·晋纪一》)

29.王蕃的死还有一种说法。孙皓要迁都武昌,想想大臣们大概不会答应吧,遂又大会群臣,问王蕃:孔子说“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这话什么意思嘛?王蕃:这话是说……孙皓:好!你答不出来了吧,你不知道了吧?斩了!然后又提了他脑袋上来山作虎狼争,群臣遂不敢反对迁都。总之王蕃死得就是冤就是了。(《江表传》)

30.孙皓迁都武昌是因为一句“荆州有帝王之气,当击破扬州”的预言,刚迁都,施但就造反了,一路打到建业城,被丁固、诸葛靓剿灭。孙皓很得意,原来这就应了谶言了啊!于是让数百人敲锣打鼓进城,说天子派荆州兵破扬州贼来了。(《资治通鉴·晋纪一》)

31.电视剧里算命先生常常有“掐指一算”的动作,人们觉得很好笑很装蒜,但其实纳甲占卜时为了方便起见确实有需要用指头数的,不是用一根一根的手指叠加数字,而是通过指关节位置排列回旋地支的顺序。

32.武昌起义的十八星铁血旗,其旗面图案为一九角星,内外锐角顶端各有一黄点。一般互联网上用的图片都是旗底两颗星,旗首一颗星的排列方式,这是错误的,应该反过来。

33.依唐制度,凡公主下嫁,夫家都须向媳妇行朝见礼。后来太宗把六公主嫁给魏征家四小子的时候,被魏征推动改了礼数,从此公主下嫁一律须执媳妇礼。(《唐代宫廷艳史》)

旧稿

2010年01月30日

也曾附庸风雅,吟过几多字句,现在翻出来看时,大多不是无味无神,就是体式错误。只拣出几首差强人意的,略加修改,做成下列的样子。对别人自是一钱不值,对我却是真情流转,足可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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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卜

掷钱卜吉凶,雷震煞惊手。
岁里第一声,君能算判否?

2.七绝楼兰

楼兰古道汉家冲,一眼浮丘古道空。
谁见黄尘多少客,依稀残壁断西风。

3.七律吊蒋夫人

开门节度走瀛寰,削笔春秋半世间。
铁索横江难上下,孤虫吊月岂温闲?
而今天地翻天地,从此江山隔江山。
一去西国三百六,犹得生入玉门关?

4.长命女·闲自在

闲自在,白露横江天水切,转棹浮光冽。一口青灯明灭,几卷楞严堪阅,半盏茶温应慢啜,对枕西山月。

5.忆江南

谁家子,顽闹跃红绸。一笑醉人清若许,回眸百媚解千愁。不是对吾羞。

我也送送嘉卿吧

2010年01月26日

宋嘉卿本与我无关,原先只闻其名,也看过她文字,总是没有去加过好友。可是这次事情发生以后,还是给我不小震撼,用潘乱@panluan的话说就是:“我都不好意思说我在校内待过!绝对是校内空前,人人绝后。”

昨晚——不是,是今天凌晨躺床上忽然又想起,就辗转难眠,又爬上推特自问:宋嘉卿究竟触动了我的哪根神经?那天在推特上回复潘乱@panluan上面那句时我说:她为女人而女人,我们则是为网特而女人,渊源不同,归宿不同。是啊,我们这些曾经的伪娘焉能比其肩?

看到张君某那么伤心,这恐怕也是令我心有戚戚然的另一个原因吧。他就好像一个伫立黄尘古道,久眺早已远去不能复回的恋人的痴人。张君想开吧,你心中所爱,一直在你心中,庄周梦蝶,他都怀疑,究竟是自己梦见变成了蝴蝶,还是自己只是蝴蝶梦中变的?嘉卿是我们的梦,还是我们只是嘉卿梦中的路人甲乙丙呢?王阳明七天七夜对着竹子格物致知,最后以失败告终,悟出的道理是:理不在心外。

追究孰是孰非没必要,我觉得他们双方都没什么大过,他们的行为都值得理解。可能这只是一个必然结果,这样惨淡的收场,倒有些符合了一个传统才女的必然宿命似的。就那样想了一晚,我觉得什么也想不通,那我为嘉卿赋一首诗吧,也写给所有混迹网路江湖的伪娘非伪娘们——

悲秋廿载早如迟,又付醪卮蹙一眉。
栩栩然兮曾适志,不知谁复梦为谁。

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是我们自己?

2010年01月23日

昨天在讲穿越问题时,提到了一点,是我想讲又没有讲清楚的,今天单独提出来说。以下内容无聊,含混不清,无心理准备者请直接无视,绕道避行。

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是我们自己?乍一听这是个令人疑惑不解的问题。朱利安·巴吉尼显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的有趣性,他在《一头想要被吃掉的猪》这本书中引用了德瑞克·帕菲特《理与人》的故事:

对斯泰利奥来说,电子传送机是唯一的旅行方式。以前从地球到火星要好几个月,还要被囚禁在一个拥挤的机舱里,外加一份远非完美的安全记录。而斯泰利奥的电子传送机改变了所有这一切。现在旅行只需要几分钟,并且到目前为止它百分之百的安全。

但是,他现在要面对一起官司,一位不满意的顾客控告说这个公司事实上谋杀了他。他的理由很简单:电子传送机通过分子扫描你的大脑与身体,毁灭它们,然后把信息传送到火星,再将你在火星上重组。虽然看上去在火星上那个人的外貌、感觉和思想与被催眠并穿越时空的这个人是一样的,但原告却认为实际上发生的事情是:你被谋杀了,然后被一个克隆人取代了。

在斯泰利奥看来,这是荒谬的。毕竟,他已经通过电子传送机旅行过很多次了,而且他从没感觉他死了。的确,如果这位原告真的相信他被这个过程谋杀了,他又怎能把这个官司告上法庭呢?

然而,当斯泰利奥又一次进入电子传送机的操作室,准备按下那个将他分解的按钮时,那一刻他的的确确怀疑他要做的是自杀……

考虑一下这样的问题确实很有意思。但有一点被帕菲特和朱利安忽略了的是,至少在目前并没有这种电子传送装置,这样一种可以分解重组身体和刻录传送思想记忆的机器,只不过是存在于他们的头脑中的,这样的机器能产生何种效果,根本无法从现实中找到根据。然而另一个例子却是值得考虑的,即克隆。事实上这个电子传送机,我们就可以看作是一个克隆机器,只不过一般的克隆技术需要保留复制品的原件(这也就是克隆会导致伦理难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而故事中的电子传送机则只保留了复制后的产品。简言之,前者是复制,后者是剪切。

故事中那位原告顾客所愤愤的,就是认为克隆之后的“自己”,不再是自己。可是假如克隆后的他不是他自己,那么他又怎么能控告别人杀了他自己呢?惟一可以解释的,恐怕就是他的思想和记忆也被“复制”了(故事中是“剪切”)。朱利安这样说到:“我们可以读懂像卡夫卡的《变形记》这样的故事,其中一个男人在一只甲虫的躯体中醒来。我们马上就能意识到这个男人就是甲虫,因为他的心灵寄居其中。心理的而非物理的连续性表明他是同一个人。”

可是,这样是否就能说,一个得了失忆症的人,就不再是他自己了呢?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重视物理的连续性并不比重视心理连续性来得少。失忆症的例子正是说明了,即使当思想记忆不复存在,但是由于其物理躯体的连续存在性,我们仍旧认为他就是他。我们会对失忆的某甲说:“你应该恢复你的记忆,尽管失去了记忆的你或许不再是‘完整’的你。”假如我们不认为失忆后的某甲还是某甲,那就不必要求一个不是某甲的人恢复某甲的记忆了。

所以是否可以这样来看,物理持续性和心理持续性对于“我们之所以还是我们”的意义来说,几乎是同样重要,而缺一不可的?我们失忆了,但躯体还在,所以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我们自己;我们的躯体改变或者磨灭了,比如像《变形记》一样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但我们的记忆仍存,所以我们只是在生命和身份的持续性中改变了某一些值,要知道所谓“持续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像曲线一样,不突兀地发生微调。昨日的你是你,今日的你摔破了一层皮就不是你了么?昨日的你是你,今日的你彻底忘掉了一些事就不是你了么?显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忽略这样的小差别,仍旧认为昨日之我和今日之我是同一个我。

那么再回到那个克隆的问题。克隆所产生的细微差别,就不能被认为和摔了一跤是有一样效果的吗?通过克隆技术造成的另一个“我”,他与我的差别小到几乎可以被忽略,甚至未必比摔掉一层皮,或是彻底忘掉一件事来得大。这样的克隆之“我”当然不能就是我,克隆之“我”与原本的我是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个时空的,只要可以同时存在,又怎么能是惟一的排他的我呢?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我们之所以是或不是我们自己,并不在于差异性的大小,而是在于一种绝对的、排他性的、持续性的心理和物理状态?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是我们自己,是不是由单纯的相似程度来决定,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